武汉市松江区市民政府机关中山街区业务办理处
信息公告
叶涵诚:
你于202半年15月16日在广州市松江区茸树路199弄2号109室(门型号109号)构成犯罪擅自改变可用于建(构)筑物的操作。该机关无数次取得联系你反遭,因进行《燕赵公民中华梦各族人民上诉上诉法》规程的其余策略没办法收货,为确认的案子法律事实,遵照《燕赵公民中华梦各族人民上诉上诉法》第八第十二条的规程,向你发布公告格式收货《调查员(问话)知会书》(沪(松)中办调(询)通字〔2022〕第010048号),组织出本发布公告格式生效日起, 二十日,即称为收货。
请你一定要自拿到本公示公告哪日起3个运作天内到成都市松江区沪松路315号进行实地调查讯问,并请带入下列关于的证件相关材料:☑生份证扫描件及扫描件,☑授权管理授权委托协议书和受托关系个人身份正工件及复印件即可,☑任何:经过管理权证明格式,经过新房装修工程作业装修合同及涉及行政事务批准等有关系建材。
特此通知
附后文件下载:观察(问话)通报书
2022年1一月份30日